求婚的过程颇为顺利,当我打开戒指盒子的时候,女友基本上被感动得说不出话了,虽然口头上并未明确表态,但是感觉上却是已经答应了,估计是出于女性的矜持,女友提出要一个礼拜时间考虑一下,OK,我尊重她,给她时间。
虽然胜券在握,但等待的日子确实漫长,只等那个“YES”,我就能抱得美人归!但是在四天后的今天,我却懵了!
女友给我的答案,不是“YES”不是“NO”,而是能不能让我跟她试婚,一年之内,只要双方处得不愉快,就分居,暂停婚姻关系。她说这叫“舒适后悔权”,用得不合心意,无偿退换,为了避免事后为现在一时冲动之下做的决定后悔。
天杀的,我是物件么,她这是中了什么魔啊?!后悔权,传说中的后悔药?试婚这一年里,我岂不是时刻都处于考察期,只要她觉得不合适就停止婚姻关系,只要她后悔了就跟我结束关系?我这么爱她,她竟然这样对我?!我好郁闷,她是不是不相信我,对我们的婚姻没有信心,还是她并不是真的爱我,才提出这样一个条件?我该答应她这奇怪的要求吗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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